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首年。恰逢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十周年,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专门审判亦相伴走过第十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精准有力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今天(6月3日)下午,崇明区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专业化建设十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年来该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崇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浩杰、陈家镇人民法庭庭长王彪出席发布会,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何瑞鹏主持。
本场发布会是“锚定‘十五五’,奋力推进上海法院走在前、作表率”系列发布会的第17场。
案件数量先升后降
类型集中、专业性较强
白皮书显示,2016年6月至2026年5月,崇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生态环境案件2365件,审结2336件,收案量呈先升后降趋势。特别在2020年后,年收案量下降较为明显。

从案件类型来看,审结的生态环境案件中,民事案件1774件,占比75.95%;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411件,占比17.59%;刑事案件131件,占比5.60%;行政案件20件,占比0.86%。其中,民事领域主要为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案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领域主要为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罚款类案件,刑事领域主要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案件,行政领域主要为环保行政处罚类案件。

白皮书显示,生态环境案件呈现出案件类型相对集中、案件专业性较强、实质解纷效果明显等特点。
健全司法保障机制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如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更好地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白皮书中通报了崇明区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是护航绿色发展,强化法治担当。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把绿色发展的政治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办理中。
二是深化专业审判,筑牢履职根基。在专门审判的基础上,建立上海首个涵盖法学和技术领域的生态环境审判咨询专家库。选任专家陪审员,选聘技术调查官,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建立精品案件的“识别-办理-总结-推介”全链条培育机制。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提升治理实效。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审判全过程,积极探索先予执行等事前救济手段和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修复方式以及判后执行回访机制。在保护区、案发地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四是统筹系统治理,凝聚多元合力。加强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单位的常态化协调联动,与长江口、长江流域相关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最大合力。探索成立生态司法协同中心,建立“生态司法e协同”平台,为协调联动“提速”。
五是打造学术品牌,促进学用融合。连续九年举办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研讨会,成立上海法院生态司法研究实践(崇明)基地。定期编发生态环境司法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开展主题征文、出版专业丛书。
六是践行预防为主,强化普法宣传。深入村居开展巡回审判,采取“巡回开庭 庭后释法”方式,扩大案件宣传的辐射范围和普法效果。围绕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此外,白皮书中还梳理了崇明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目前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下一步应对思路与举措。

10起典型案例
发挥生态司法引领作用
会上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包含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执行案件1件。这10起案例均先后入选上级法院精品案例或典型案例,为生态环境案件裁判、司法保护机制创新等提供了有益示范和指引。
例如,在一起府院联动促被占滩涂及时腾退复绿案中,人民法院采取“分期先予腾退、确保全面清退”的工作思路,深度运用生态环境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被告主动先行腾退部分滩涂,对拒绝腾退的区域依法及时作出裁判,确保滩涂区域的整体全面清退。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又如,在一起以绿色执行理念妥善化解468亩林木腾退案中,人民法院通过与案涉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协调沟通,成功引入第三方对林木予以整体收购,并与申请执行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既实现了村民的租金债权,又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村民的长远利益提供了解决方案。该案入选人民法院执行典型案例。
站在“十五五”开局、《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节点上,崇明区人民法院将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司法向着更加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迈进,为上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探索实践经验,为纵深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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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文字:何瑞鹏
摄影:王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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