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增城区创新探索
“林业碳汇 损害赔偿”模式
成功打造全市首个
认购本地林业碳汇替代修复案例
该项目为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池岭村林业碳普惠项目
已完成
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GZCER)公示
产生的碳减排量将定向用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


精准对接破难题
全链闭环促修复
据了解,增城区突破传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难、修复落地难的问题,形成“林业供给方 赔偿需求方”的精准对接机制。
卖方为相关村社,由区林业园林局和中新镇牵头组织开展林业碳汇资源核算、项目开发及GZCER申请上市。
买方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由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以下简称增城分局)牵头引导赔偿义务人利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购买等量林业碳汇。
购买碳汇所对应的减排量将专项用于替代修复赔偿义务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从而实现“损害—赔偿—修复—增值”全链条闭环。
经核算和审核,该项目成功申请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GZCER)为3375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一路吉祥》郭建华/摄
▶ 截至目前:
增城分局已与两名赔偿义务人达成赔偿协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累计17万余元。该笔资金将依法用于购买本项目林业碳汇,完成替代修复。
政策引领破两难
资金碳汇双循环
早在2025年初,生态环境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明确赔偿义务人可通过认购碳汇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政策指引下,增城区通过该案例重点解决了两个实际问题。

一是让赔偿资金有了明确去处。以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收了之后,往往面临“怎么花、花在哪”的困境,现在通过购买林业碳汇,资金直接用于生态修复,路径清晰、效果可量化。
二是让村社的林业碳汇变成真金白银。村里开发的碳减排量可以上市交易,赔偿义务人的资金有了对口消纳渠道,形成了“村社卖碳汇、企业买碳汇、生态得修复”的良性循环。
接下来
增城将总结本案例经验
推动形成长效化、
规范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模式
促进损害担责与碳普惠机制深度融合
| 我也说两句 |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