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公正做好美丽乡村先行区择优选取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议名单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材料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徐栋 杨伟
联系电话:(010)65645718
传 真:(010)65645735
电子邮箱:nongcunchu@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议名单(23个)
重点体现农村生态功能的涉农县(市、区)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
海南省:五指山市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嘉黎县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
重点体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涉农县(市、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重庆市:璧山区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重点体现农业生产功能的涉农县(市、区)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七团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编辑 | 张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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